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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朱桂芝案:主审法官退休前揭露内幕,“不这样判,怕得罪上边”

发布时间:2023-06-21 14:01:48 来源:凤凰网

2021年11月7日,河南商丘,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朱桂芝案,一审在河南夏邑法院宣判。法院以诈骗等罪名判处朱桂芝有期徒刑二十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主审法官蒋某在退休之前,揭露了判决的真实内幕:“该案为民事案件,证言、证词之间前后矛盾,但是不这样判不行,害怕得罪上边”。

【重审开庭惊现“阴阳”起诉书】

一审判决后,朱桂芝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3月,商丘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指定由梁园区法院重新审理。

2023年3月28日,此案重审开庭。庭审中出现了“阴阳”起诉书。庭审中,朱桂芝的辩护律师发现,出庭检察员宣读的起诉书与向被告人送达的起诉书文号相同但内容不同。

(梁园区法院重审此案。)

对于这一情况,出庭检察员表示,原来的起诉书后期进行过修改,起诉书文号没有做出更改,并当庭向辩护律师换发了新的起诉书。但辩护律师并未得到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诉人补充、追加、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的时间进行辩护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后,经过休庭商议,法官表示此次开庭中止,案件延期审理。

2023年4月17日,该案再次开庭,庭审持续一整天,经过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揭露出该案存在的诸多问题。此前在一审庭审后,主审法官曾透露:“这个案件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但是他是有一定背景的,这有一部分是害怕得罪上边。”

【神秘商人一纸批文狂赚7700万】

仅凭立项批文虚构拥有土地,先后多次招摇撞骗8000万,赴澳门豪赌挥霍一空的幕后操控者陈力,至今逍遥法外。被害人倾家荡产却被当替罪羊被指控犯罪。相关单位曾回复:陈力肯定有事儿,但是陈力的事儿不是县级单位领导可以左右的,希望当事人家属可以理解。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朱桂芝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河南力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鸿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力。陈力是商丘的风云人物,在当地结识众多官员。

(陈力给某厅级领导发短信操纵土地办理手续。)

2010年5月10日,陈力经过找领导协调,拿到了一块可以建设老年康复中心的划拨用地,并以一纸土地立项批文获得朱桂芝信任。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土地,以力鸿公司的名义申请立项,朱桂芝为实际投资人,投资款1000万元。

在朱桂芝已经支付1000万元的情况下,陈力又找理由,要求朱桂芝再加价2000万元,说只有加钱才能继续开发。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陈力还曾向领导发送短信,操控相关流程。

为了建成老年康复中心,资金不足的朱桂芝找到崔某峰等9人一起投资,先后向陈力转账5500万元,还欠2200万元。后期迟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朱桂芝等人才发现陈力并未真正获得该地使用权。

而此时,陈力因犯行贿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入狱,为了不让花出去的钱打水漂,朱桂芝等人借钱交齐了土地出让金,此时才真正获得该土地合法使用权。

后期,陈力突然提前办理了假释。骗取的巨款也被陈力豪赌挥霍(陈力自称到澳门输5000多万)。出狱后手头缺钱便继续索要下欠2200万,如若不给就把地“搞黄”、把朱桂芝送进监狱。

事实上,早在2011年1月31日,朱桂芝与陈力合作开发的地块,被陈力通过彭某卖给永城市的郭海兵,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郭海兵向陈力支付220万押金。双方合同未能如期履行,诉至法院。2013年9月16日,法院以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但奇怪的是,陈力却没有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再次以此地当幌子继续骗取朱桂芝等人投资,最终“被害人”朱桂芝却被指控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二审时,朱桂芝提出:“陈力就靠这份批文,一分钱也没有投资,就能白赚了7700万元,比政府出让土地得到的出让金还要多”。庭审中,辩护律师也提出,该案中真正涉嫌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陈力没有被追诉,而合法投资的朱桂芝却被认定为犯罪,明显不合常理。如果存在倒卖土地,朱桂芝才是受害人。对于这一问题,商丘检察院公诉人表示已注意到可能存在漏罪漏人现象。

(此案二审时庭审现场。)

【装修纠纷奈何会变强迫交易?】

此次重审,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指控,2019年下半年,朱桂芝与开发商杨某伟共同商议、在未经状元府邸小区地主户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对状元府邸归地主户所有的商铺进行强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杨某伟等人从应当返还给地主户前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中扣除,朱桂芝涉嫌强迫交易罪。

据了解,朱桂芝等地主户约定,商铺装修后按出资比例分配租金,为尽快投入使用,2020年5月14日,崔某代表朱桂芝等地主户与商丘柏亿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书》补充协议,约定整个商场统一装修,费用从已经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及支出陈力费用4300余万元中扣除。

一审判决书载明,部分地主户得知统一装修后,“没吭声”,装修期间,他们也没有阻止。装修后,由于合作开发纠纷导致一些地主户反悔,并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其垫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款,得到法院的支持。双方约定的“杨柏伟及其所在的公司扣除地主户垫付的土地出让金抵偿装修费”的条款落空,杨柏伟的装修款也没了着落。

辩护律师提出,杨柏伟装修的商铺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朱桂芝及其亲友所有,朱桂芝与其他被装修的人身份是一致的,都属于地主户。即便强迫交易罪成立,她也是强迫交易的被害人,而非被告人。

而公诉机关仅指控了朱桂芝构成强迫交易罪,并没有对实施装修的杨柏伟指控强迫交易犯罪。重审开庭时,梁园区法院法官对此表示惊讶,追问道:“杨柏伟没有这个罪名吗?”

【送钱和收钱人无罪,介绍人被控行贿罪】

梁园区检察院还指控,“为顺利承建状元府邸小区1、3号楼工程,冀某岩通过承建商孙某军找朱桂芝协调的过程中,朱桂芝教唆冀某岩给杨某伟送20万元现金,因为冀某岩拿不出现金,在2016年12月16日,冀某岩在永城市明珠花园小区杨某伟的临时办公室内,在朱桂芝、杨某伟在场的情况下,冀某岩给杨某伟写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2017年6月14日,该20万元被杨某伟从冀某岩的工程款中扣除。”

不过,夏邑县法院一审判决对该事实并未认定构成犯罪,法院判决认为,“仅有冀某岩的证人证言及孙某军的证人证言证明冀某岩给杨某伟出具20万元欠条的事实,冀某岩证明朱桂芝教唆其向杨某伟出具欠条行贿,系单一证据,证人孙某军证实冀某岩向杨某伟出具欠条的情况仅系听冀某岩所说,冀某岩向杨某伟出具欠条时,证人孙某军并不在现场,且杨某伟对冀某岩向其出具20万元欠条的事实予以否认。以上证据无法得出冀某岩向其出具20万元欠条的事实。冀某岩陈述的向杨某伟出具20万元欠条冲抵工程款的事实,证据无法相互印证,该事实存疑。”且朱桂芝和杨某伟均否认有此事存在。

夏邑县检察院对此抗诉,抗诉理由称“孙某军证言可以证明听冀某岩说过此事,书证、证人证言的证明内容,对证明的事项基本一致。”辩护律师指出,检察院指控朱桂芝教唆冀某岩向杨柏伟行贿20万元,而行贿的冀某岩没有被指控犯罪,受贿的杨某伟也没有被指控犯罪,所谓教唆的朱桂芝却被指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此次发回重审后,梁园区检察院继续起诉这一事实。

【一起“恶意虚构出来”的诈骗案】

检察院指控朱桂芝犯诈骗罪,其中两起涉及到养老保险诈骗,指证当事人的证人,先是不认识,升级到知道当事人的名字,最后又升级到认识并知道当事人的名字。还是通过一个不认识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人认识的当事人?一个没有记忆的事情,十几年后怎么回忆都不可能再想起来,就比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四,但是“0”永远都是“0”。

另外,一起诈骗依然与上述争议地块相关联。一审判决认定,在上述地块施工的冀某岩称,为了拿到工程,与孙某军(同为本案投资人)多次到朱桂芝家中送钱共计70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冀某岩、孙某军在证明朱桂芝诈骗70万元后,都曾翻证该70万元是与朱桂芝的正常经济往来,后又证明是被诈骗。朱桂芝始终否认收取70万元。

该案证据疑点重重,证据严重不足,一系列的非正常让人匪夷所思。庭审中,辩护律师称:笔录中有些部分完全是抄的书面证据,原封不动的复制粘贴,明目张胆的造假证,性质极为恶劣。本案中空手套白狼,搞了七千万的陈力没事儿,真金白银投资的人,却被定罪,自己的房子被装修,反被指控强迫交易罪,行贿受贿的人都没有罪,说我让他去行贿的中间人犯罪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奇奇怪怪的判决案例。

本案一眼都可以看得出来,这几个罪名是不应该起诉的,如果非要“想”去起诉当事人,按照常识来理解,也不应该起诉这几个罪名,还不如说他去打人,找几个证人证明一下,证明打人的事情。虽然是一个孤证,但是打人是个会发生的事情。

如果这个案件非想搞个什么罪名去追诉,那就应该追究陈力。陈力一分钱没出,既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任何规划,也没有实际拿到地,仅凭拿到一个领导的“所谓”的批文,用一个空壳的公司,忽悠了7000多万,比政府得到的出让金还多。

此时,如果再去回想一审法官说过的“该案是一起民事案件,也是一起民变刑的案件,该案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不这样判,害怕得罪上边”,会不会让人有所顿悟?

辩护律师指出: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将本案标记为“四类案件”,全程留痕、排除干扰,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确保梁园法院能够依法公正的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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