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世界球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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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丰惠镇西溪湖村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共计变更9项,净增加变更额10.77万元,项目正变更率24.39%,净变更率8.74%。”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会同丰惠镇纪委开展“和美乡村”专项监督,一则村级工程项目异常变更信息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该区纪委监委启动“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认真核查该问题。经查,该项目存在施工图设计不够严谨、项目前期规划不够周全等问题,其中设计单位未实地勘察,“办公室设计”现象突出;建设单位责任心不强,前期谋划较随意,未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等,导致该工程变更率提升。丰惠镇纪委对西溪湖村相关负责人给予诫勉处理,对镇农业办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今年以来,上虞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高水平市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室组地”工作专班、问题线索起底、开展监督检查、查办典型案件、督促整改落实等5个环节,推动和美乡村建设部署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各类专项监督10次,党纪政务处分3人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人次。
“同志你好,我要跟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我们村村干部顾某办事不牢、作风不实,我让他帮忙代缴去年的养老保险,他延误了代缴时间,导致我损失了3个月的养老金。”上虞区崧厦街道西华村村民袁某向前来走访的“廉情观察员”反映情况。
廉情观察小组即向崧厦街道纪工委抄告相关事宜,组建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经查,该村党总支委员、经联社委员顾某违反群众纪律,私自截留群众让其代缴的费用,造成群众损失和不良影响,崧厦街道纪工委对顾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该区纪委监委推动实现村级财务无现金化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发村级采购云平台,围绕“村集体采购一件事”,从村、乡镇街道、区三级层面探索村级采购全流程线上管理新模式。如今小到一支笔、一包纸巾,大到空调、电脑,从购买到最后运送,所有过程都在“村采云”上完成,实现采购行为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