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斗气酿成事故,讨论谁更委屈没有意义 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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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5月24日,上海交警部门通报称,当日17时52分,内环高架近漕溪立交段两车碰撞,致其中一辆工程车骑跨在高架护栏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这起“斗气车”事件既典型又有点特殊。典型之处是,双方怒气不断积攒,最终酿成事故。视频显示,最先是从右侧道路上桥的蓝色SUV打转向灯想汇入中间的主干道,但在主干道行驶的黄色工程车并未避让。当蓝色SUV正常行驶进入主干道后,黄色工程车往右将蓝色SUV逼至高架桥护栏剐蹭着行驶了一段路,发泄完怒气后的黄色工程车拉开距离欲离开之时,蓝色SUV从后追上,将黄色工程车往右逼停至其“跨骑”在高架桥护栏之上。
特殊之处有两点,第一点是,最终事故定格蓝色SUV令黄色工程车“跨骑”在高架桥护栏之上,但蓝色SUV却并非始作俑者,甚至在一开始是对方“路怒症”的受害者。正因如此,有不少网络舆论的声音认为,蓝色SUV正常行驶却被刻意剐蹭肇事,略显委屈。从情绪上来说,网友代入蓝车司机,认为本来正常行驶却遭遇“路怒症”很无语,这样的共情可以理解。但绝对不能因黄色工程车先“下手”就认为蓝色SUV的报复性“斗气”合理,称之为“解气”的想法就更加危险了。
第二个特殊的点则是,这一次“斗气车”的其中一方是工程车,而且还是先无端“路怒”的那一方。曾经有观点认为,虽然任何车辆行驶时都不能故意剐蹭其他车辆,但《交通安全法》规定工程车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限制。然而,城市运营集团回应称,涉事黄色工程车属于第三方合作单位,为道路养护保障车辆,事发时并未执行任务。也就是说,当时没有在执行任务的黄色工程车不能突破日常的交通行驶限制,一开始蓝色SUV打灯汇入主干道时就应当避让。
退一步说,即便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法律规定的突破交通行驶限制也有“确保安全”的前提条件,而黄色工程车的司机非但没有做到确保安全,还故意制造“不安全”,舆论认为其应负更重责任并不冤枉。工程车司机冷静驾驶、确保安全不仅是素质更是职业操守问题。目前,城市运营集团已暂停与该车所属公司的合作关系,但如何确保往后合作的驾驶员以冷静心态确保安全驾驶而不滥用“特权”,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城市交通拥挤,大城市的私家车保有量不断攀升,“路怒”变得常见,这样的状况值得警惕。有人因晚起步5秒爆发“路怒症”不断升级后造成一死三伤严重事故,最终获刑十年;有人因与公交车“斗气”致使其撞伤路人背上刑事责任并赔付近百万……开“斗气车”往往因琐事而起,一时被怒气控制酿成恶果,可谓伤人害己。
此次典型又特殊的“斗气车”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司机,克制“路怒”冲动,以冷静态度确保行驶安全,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负责。